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为了加强我院研究生的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培养过程,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总论
我院研究生工作由学院主管领导总体负责,各学位点实行点负责人领导下的导师负责制。
一、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主要涉及到初试的出题与阅卷工作及复试过程的笔试和面试环节,此环节由学院主管领导和研究生教务总体负责协调、把关,各学位点负责人具体对试卷质量及保密工作进行把关,各负责人及出题老师应严格遵守考试保密条例和纪律,如在出卷或试卷评阅过程出现违规现象,学院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 培养过程管理
- 导师确定
组织本专业的研究生召开“学生与导师见面会”,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导师及专业建设情况、课程设置、考核方式等,并组织学生填写导师选择意向表,并对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进行指导。本工作一般要求在新生报到后的第二个周的周末完成,各学位点以纸质材料形式上报学生导师遴选结果及会议内容。
- 思想品德教育
学生应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崇尚科学、弘扬正气,自觉抵制黄、赌、等不良诱惑,禁止非法参与邪教、迷信等活动。导师应该重视学生的德育工作,对学生的为学、为人产生正面的、积极的影响,并应及时了解所带学生的思想动,如果发现有异常,应及时给与心理上的指导,情节严重者应及时上报学院。
- 日常行为管理
学生在进行学位论文期间,时间上的管理具体由导师负责,对于一周之内的请假可由导师批准,超过一周的需经导师同意并上报学院学工组备案。
- 安全教育管理
学生在论文期间,导师应该对学生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严格规范危险药品的使用,如果因导师自身管理不当引起的因实验操作不规范或危险药品的不规范使用造成的实验室安全或人身安全问题,学院将视情节给与导师一定的责任追究。
- 培养环节管理
研究生的培养环节主要涉及课程学习、中期筛选及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等环节,其中课程方面需要在各硕士点和导师指导下,及时在教务系统里提交合理的培养计划,并按时选课;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其中开题和中期环节要求导师严格把关,并按时完成研究生教务系统中需要导师填写的各项考核内容,各硕士点负责人应及时上报开题和中期环节优秀学生名单。
三、学位管理
学位管理环节主要涉及到学位论文的撰写、学术不端检测、提交评审、论文修订及答辩。学位授予过程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总体负责,其中对于学生学习成绩、毕业鉴定材料、学位课程等审查工作有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完成;导师对学生的论文质量和真实性直接负责,对于学术不端检测不合格的论文或外审未通过的论文,学生导师负直接责任,并取消当年优秀硕士生导师评定资格。
四、评优工作
评优工作主要涉及到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优秀毕业生的评定、优秀硕士论文和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定及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评定等。我院的评优工作将根据学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相关评优工作细则,由研究生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组成评定小组,进行会议评定并给与公示。